南京 · B类 · 双一流建设高校
南京邮电大学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考〔2026〕4号)要求,我校2026年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,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
报名/适配条件
- 已参加江苏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,品学兼优、素质全面、身心健康,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。
适合学生
- 适合条件匹配、希望通过综合评价增加录取机会的江苏考生
- 英语能力或国际化培养意向较强
- 能按时完成报名、材料上传、确认和校测
选科方向
- 历史类
- 物理类
- 部分专业重视英语能力
关注专业
- 学校紧扣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,主动对接国家战略与产业布局,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立足基础学科与特色优势学科,依托国家级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,开展综合评价招生。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:
时间节点
- 获取时间: 2026年5月7日
- 南京邮电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
- 南京邮电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 招生简章
- 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考〔2026〕4号)要求,我校2026年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,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
- 已参加江苏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,品学兼优、素质全面、身心健康,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。
- (一)报名时间
- 即日起至5月10日。
- ④承诺书。按附件2《南京邮电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》规定样式准备并上传。
风险提醒
- 1.本简章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,如上级政策发生调整,我校将同步按最新政策作出相应调整。
- 2.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工作,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。
- 3.本简章由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院负责解释。
- 附件1: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公示证明.docx (https://admin.jszs.com/uploads/file/202604/29/1777437557623391.docx)
评价与录取规则
(一)志愿 填报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须参加高考,并在我省高考志愿 填报规定时间内,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 填报系统,在“综合评价招生”专栏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。入围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;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,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;专业志愿 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专业范围内选择,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,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。规定时间内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的,视为放弃相应录取资格。 (二)综合成绩计算与专业录取 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、学校测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,其中高考成绩占80%,学校测试成绩占20%,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,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,具体计算公式为:(高考投档分/750)×80+(测试成绩/100)×20。 考生进档后,按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 ”原则,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,各专业志愿 间不设级差。综合成绩相同时,依次按高考总成绩、高考语文+数学成绩总和、数学成绩、语文成绩、外语成绩排序录取。 招生计划内,专业志愿 与调剂专业志愿 分阶段处理,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 的考生,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。考生所填专业志愿 均无法满足时,服从专业调剂的,按“分数优先”原则调剂到相同科类符合录取条件且未录满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的,作退档处理。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专业调剂的参考依据。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、原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相关补充规定,除体检不合格考生外,相关专业无额外体检限制,对录取新生男女比例无要求。 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,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,正式录取并公示。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,包括转专业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困难补助、勤工助学、学费减免等相关权益。
AI 资料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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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邮电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南京邮电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 招生简章 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考〔2026〕4号)要求,我校2026年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,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 一、组织领导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,本科生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 二、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紧扣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,主动对接国家战略与产业布局,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立足基础学科与特色优势学科,依托国家级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,开展综合评价招生。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: [/uploads/image/202604/29/1777437372269950.png] 注: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。 三、报名条件 已参加江苏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,品学兼优、素质全面、身心健康,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。 四、报名程序 (一)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10日。 (二)网上报名 1.登录报名系统(网址:https://bm.chsi.com.cn),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及报名操作。 2.报名材料均通过报名系统上传,无需邮寄纸质材料,具体要求如下: ①考生身份证。上传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。 ②证明材料。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,须经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。 ③中学公示材料。按附件1《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公示证明》规定样式准备并上传。 ④承诺书。按附件2《南京邮电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》规定样式准备并上传。 ⑤报名申请表。打印网上报名生成的申请表,所有页面须由考生本人签字、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。 上述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照片或扫描件,按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。考生及所在中学须对材料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网上提交的电子须完整齐全、清晰可辨。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,视为无效报名,审核不予通过。 五、选拔程序 (一)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,我校组建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。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,同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,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。 (二)确认测试及缴费 初审通过考生须于5月31日前在报名系统完成测试确认及缴费。根据江苏省物价局、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苏价费〔2007〕423号、苏财综〔2007〕92号、苏教财〔2007〕89号)规定,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60元/生,逾期未确认或未缴费者,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。 (三)准考证打印及测试安排 6月10日后,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。测试采用笔试形式(满分100分),拟定于6月14日在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(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)举行。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,请考生密切关注。 (四)入围与公示 我校按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到低,分物理等科目类、历史等科目类,按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(末位同分均入围)。入围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,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,同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。 六、录取办法 (一)志愿 填报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须参加高考,并在我省高考志愿 填报规定时间内,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 填报系统,在“综合评价招生”专栏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。入围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;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,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;专业志愿 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专业范围内选择,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,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。规定时间内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 的,视为放弃相应录取资格。 (二)综合成绩计算与专业录取 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、学校测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,其中高考成绩占80%,学校测试成绩占20%,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,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,具体计算公式为:(高考投档分/750)×80+(测试成绩/100)×20。 考生进档后,按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 ”原则,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,各专业志愿 间不设级差。综合成绩相同时,依次按高考总成绩、高考语文+数学成绩总和、数学成绩、语文成绩、外语成绩排序录取。 招生计划内,专业志愿 与调剂专业志愿 分阶段处理,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 的考生,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。考生所填专业志愿 均无法满足时,服从专业调剂的,按“分数优先”原则调剂到相同科类符合录取条件且未录满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的,作退档处理。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专业调剂的参考依据。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、原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相关补充规定,除体检不合格考生外,相关专业无额外体检限制,对录取新生男女比例无要求。 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,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,正式录取并公示。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,包括转专业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困难补助、勤工助学、学费减免等相关权益。 七、监督与处理 1.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、校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,强化对重点环节、重点岗位、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,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及考生合法权益。 2.考生及所在中学填写内容、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、完整齐全,严禁出具不实材料。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,一经查实,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作弊,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,取消其高考报名、考试及录取资格。 3.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、考试工作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员,将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,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 八、联系方式 1.本科招生网:http://zs.njupt.edu.cn 2.微信公众号:南邮本科招生 3.咨询电话:(025)85866668、85866669、85866270 4.咨询QQ群:735540485、956108719、320693764 5.监督电话:(025)85866986;监督邮箱:zsjd@njupt.edu.cn 6.通讯地址: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(邮编:210023) 九、其他 1.本简章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,如上级政策发生调整,我校将同步按最新政策作出相应调整。 2.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工作,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。 3.本简章由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院负责解释。 附件1: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公示证明.docx (https://admin.jszs.com/uploads/file/202604/29/1777437557623391.docx) 附件2:南京邮电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.docx (/uploads/file/202604/29/1777437557407760.docx) 注:本文内容来源南京邮电大学,由江苏招生考试网团队(微信公众号:jszkwx)排版编辑,如有侵权,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。